包装物根据其用途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周转材料
包装物如果用于生产过程中,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应计入“周转材料”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也计入“周转材料”科目。
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则作为库存商品的一部分,应单独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并在销售时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库存商品
对于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入“库存商品”科目。
用于储存和保护原材料的包装物,则作为原材料的一部分,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销售费用
生产领用包装物时,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其他业务成本
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本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时,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或“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
原材料
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库存商品处理,不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而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固定资产
用于储存和保管商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
库存现金
会计包装物一般属于“库存现金”科目,因为它是企业在购进货物时所付出的现金等价物。
综上所述,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应根据其具体用途和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