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货物在会计上通常归类为“周转材料”科目。具体来说,包装物是指用于包装产品或商品的各种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根据会计处理的规定,包装物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当企业购入包装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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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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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生产领用包装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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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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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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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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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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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
5. 当包装物出租或出借时,其成本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处理。
请注意,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以上信息基于中国会计准则,其他国家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