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包装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包装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标识要求
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若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特殊产品包装要求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药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过度包装限制
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20%。
对于生鲜食用农产品,若货架销售符合层数要求,但电商销售使用快递之后,快递包装也需符合相关标准。
环保要求
包装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标准制定
产品包装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应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不允许写入没有具体内容的空洞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可追溯性和环保性,同时防止过度包装,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产品包装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