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包装熏蒸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热处理 (TH)
通过加热使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C,并持续30分钟以上。
溴甲烷熏蒸处理 (MB或SF)
熏蒸温度不低于20°C,熏蒸时间为48小时或24小时。
对于最小横截面不超过20cm或含水率大于75%的木质包装,不得使用硫酰氟熏蒸处理。
熏蒸最低温度不低于10°C,时间不少于24小时。
介电加热处理 (DH)
使用微波等介电加热使木材表面温度在处理开始30分钟内达到60°C以上,并保持至少一分钟。
IPPC标识
所有进境木质包装必须进行检疫处理,并加贴国际标识(IPPC)。
标识内容包括IPPC专用标志、ISO标准的国家代码、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唯一性数字和代表处理方法的字母缩写。
熏蒸时间和要求
对于美国、加拿大,熏蒸时间为48小时;对于欧盟,熏蒸时间为4小时。
熏蒸过的木质货物要单独存放,并与其它未处理的木制品、木料进行隔离。
熏蒸证书的有效期为21天,需要在21天内将货物上船运出。
其他要求
包装箱或货物不得带有树皮和虫眼。
加工过的复合板类木质产品无需熏蒸。
综上所述,木质包装熏蒸标准主要包括热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介电加热处理以及IPPC标识的使用。具体的熏蒸时间和要求则根据目标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木质包装的处理和标识,以确保符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