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包装手续需要以下主要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没有公章需到现场按手印。
场地相关资料,如外卖平台、销售保健品和婴儿奶粉需要经营场所的场地平面图。
食品安全制度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相关规章制度。
生产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以证明生产设备的合法性和符合相关标准。
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证明生产场所的合法性和使用权。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阶段
明确产品类别,确定生产的食品包装袋具体类型。
了解《食品安全法》《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准备企业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生产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等。
建立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同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如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
申请阶段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附上准备好的相关材料。
审查与核查阶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安排现场核查,对生产场所、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等进行实地查看,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整改与复审阶段
若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监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决定与颁证阶段
经审查与核查合格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建议企业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确保各项条件和材料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食品包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