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的标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运输标志 ,也称为唛头(Mark):
这是贸易合同、发货单据中有关标志事项的基本部分。
一般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以及字母、数字等组成。
内容包括:目的地名称或代号、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用简字或代号、件号(即每件标明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长×宽×高)、重量(毛重、净重、皮重)以及生产国家或地区等。
指示性标志
根据商品的特点,对于易碎、需防湿、防颠倒等商品,在包装上用醒目图形或文字,标明“小心轻放”、“防潮湿”、“此端向上”等等。
这类标志的目的是在装卸、搬运、储存、作业中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以确保商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警告性标志
在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包装上印制特殊的文字,以示警告。
常见的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等。
这类标志的目的是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防止因不当处理而导致危险。
产品标签
附着或系挂在产品销售包装上的文字、图形、雕刻及印制的说明。
标签可能仅标有品名,也可能载有许多信息,能用来识别、检验内装产品,同时也可以起到促销作用。
通常包括:制造者或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商标、成分、品质特点、包装内产品数量、使用方法及用量、编号、贮藏应注意的事项、质检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内容。
其他标识
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方或销售方信息、生产日期、包装数量及形式、产品的特殊信息(如防伪标识,法律要求的标志等)、客户信息(如客户方或使用方的产品编号,客户方的公司名等)。
这些标识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正确识别、处理、运输和储存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交接。同时,它们也有助于提高产品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了解,促进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