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包装物在会计上应记为 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包装物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消耗包装物

生产环节消耗:不单独计价,借记“生产成本—间接成本—包装物”,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

销售环节消耗

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

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租、出借包装物

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

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出借包装物,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押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可以清晰反映企业购买、使用、出租和出借包装物的各项成本及其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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