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预包装散装食品的罚款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未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
2023年12月1日前,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罚款金额为2000元。
2023年12月1日后,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罚款金额为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擅自销售散装称重食品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罚款金额为二千元以下。
销售散装食品未标明相关信息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罚款金额为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附有信息储存介质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进口食品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不具备必要经营设施和条件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2000元。
运输、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未按规定使用冷藏车辆、冷藏设施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罚款金额为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不办散装食品经营许可证
违法所得及散装食品等将被没收,货值不足万元罚款五至十万,超万元则罚货值十倍至二十倍。
建议: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