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退货的包装要求如下:
原包装且未拆封:
退货药品必须是原包装,未拆封,未损坏,无明显异常情况。所有标签,包括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等,应清晰可见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质量检查:
退回生产企业的药品必须经过质量部门的调查、检查或检验,确认药品仍符合注册质量标准且无污染、破损或其他潜在质量问题后,才能考虑重新包装发货给其他合法企业(客户)。
包装完好:
只要确认药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标签和说明书完整清晰,符合药品发运要求的情况下,无需更换大箱。
适用范围:
上述做法适用于原药品生产企业退回的情形,不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退回的情况。
责任追溯:
对于未按规定处理退货药品的药房人员,应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建议药品退货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和处理,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