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侵权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刑事责任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包装侵权还可以向被侵权人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并且停止生产这种包装。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被侵权人还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以达到公正合理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