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包装食品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责令改正: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停产停业: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连带责任:
明知从事无证经营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将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无证包装食品的处理措施多样,涉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及吊销许可证等,具体处罚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建议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