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的留样保存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留样准备
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前,责任人应准备好留样所需的容器、标签、封条等物品。
留样取样
在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样品包装
留样应采用无菌或清洁的容器包装,避免样品受到污染。使用2号、5号、10号等型号的自封袋保存,确保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标签填写
在样品包装上详细填写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次号、留样人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留样封存
留样完成后,应立即封存,防止样品被擅自改动或污染。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存储条件
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要专用,并且有专人负责,上锁保管。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留样期限
正常情况下,留样保存期限为食品保质期结束后3个月。
记录管理
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信息完整且准确。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可以确保包装食品的留样保存过程规范、有序,从而保障食品安全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