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重量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净重与毛重
净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不包括包装物的重量。对于液体食品,通常用毫升(ml)表示;对于固态和半固态食品,通常用克(g)表示。
毛重: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上包装物的重量。
定量包装商品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必须标注净含量,不得标注计量称重。
国家与地区标准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食品包装的重量规则可能有所不同。例如,英国有2006年度量衡(包装商品)法规,规定了包装实际成分的平均值不得小于标称数量,低于标示数量一定量(可容忍负误差,TNE)的包装比例应当控制在指定范围内,且任何包装的短缺量不得超过TNE的两倍。
在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未对食品包装的重量设立任何下限。
包装材料与环保性
食品包装物料的重量不应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容量,也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包装材料应无毒环保,不得有有害物质侵入食品,也不得有物理性污染。如果采用复合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不得有阻碍性微粒,且它们中有害物质添加。
标签与标识
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准确标注净含量,消费者可以参考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得准确信息。
综上所述,食品包装重量的规定涉及净重与毛重的区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要求、不同国家与地区的具体标准、包装材料的环保性以及标签的准确标识。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维持市场的稳定供应和价格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