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没有预包装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
此外,对于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处罚幅度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面临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建议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标签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