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包装材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变更申请
各生产车间、研发部、质量保证部等部门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生产所用包装材料时,应到文档制作室领用填写《包装材料变更申请单》,并说明拟变更情况和理由。
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将申请单送法规注册部。
法规注册部评估
法规注册部收到《包装材料变更申请单》后,法规注册主管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评估变更所要求进行的研究验证工作,并给出意见,送质量保证部。
质量保证部评估
质量保证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评估包装材料变更可能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的影响,确定是否同意该变更申请,然后上交质量副厂长终审。
质量副厂长审核
质量副厂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包装材料变更申请单》交质量保证部。如果变更申请被批准,则由质量保证部经理指定专人处理此项变更,复印并将同意的申请单复印件交申请部门和研发部实施;如果不批准变更申请,则将申请单复印件交申请部门,该变更程序终止。
变更实施
申请部门收到同意的申请单复印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并准备变更资料。需要进行研究验证工作的由研发部组织实施,生产车间、质量控制部、质量保证部配合。研究验证工作完成后,研发部应及时编写试验报告,并按相关SOP进行审批后,将相关研究验证报告复印件交申请部门负责人。
变更批准
变更结束后,申请部门填写“包装材料变更报告/审批表”,并附上研究验证报告复印件(若有),交质量保证部进行审批。
建议:
各部门在申请变更包装材料时,应确保变更理由充分,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申请、评估和审批,以确保变更过程规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