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剂的包装容量有以下几种规定:
固体试剂
0.18g、0.25g、0.58g、1g或0.5mL、1mL。
液体试剂
5g、10g、25g或5mL、10mL、20mL、25mL。
50g、100g或50mL、100mL。
250g、500g或250mL、500mL。
1000g、2500g、5000g或1000mL、2500mL、5000mL。
其他特定规定
化学试剂应装在有合适外包装的内包装中,并可使用中间包装。不同密度的包装介质具体包装瓶数可参考附录C,包装件总质量不应超过20kg。
装有第8类腐蚀性化学试剂、第3类易燃液态化学试剂的玻璃瓶应采用相应强度全包套衬垫或其他可靠的中间包装,并可将内容器套在密封的塑料袋内。如果内装物发生泄漏,中间包装或外包装的保护性能不应因泄漏受到破坏。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化学试剂的安全储存和使用,防止因包装不当导致的事故。在使用化学试剂时,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实验的安全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