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粮食包装误差的合格标准,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粮食、蔬菜、水果类

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称重1公斤以下的,允许20克的误差;

1公斤至2公斤,允许40克的误差;

2公斤以上至4公斤,允许80克误差;

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允许100克的误差。

蛋类

每枚蛋的实际质量与标签标注的质量之差,不得超过15克。

肉类、禽类、鱼类

每千克的净含量与标签标注的质量之差,不得超过20克。

乳制品、饮料类

瓶装液体产品,每瓶的实际容量与标签标注的容量之差,不得超过10毫升;

袋装液体产品,每袋的实际容量与标签标注的容量之差,不得超过10%;

瓶装固体产品,每瓶的实际容量与标签标注的容量之差,不得超过5毫升;

袋装固体产品,每袋的实际容量与标签标注的容量之差,不得超过3%。

酒类、罐头等食品

每瓶的实际容量与标签标注的容量之差,不得超过10毫升。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粮食包装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于不同类别的食品,应参照相应的误差范围进行控制,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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