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装腊肠的罚款金额,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未标注鸡肉成分的腊肠

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的处罚包括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式腊肠、没收违法所得7032.6元,以及罚款514875.2元。

使用含氯霉素猪肉的腊肠

海口秀英茂利是肉制品加工厂因使用含氯霉素的猪肉生产制作腊肠,被罚款8000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一般情况下的腊肠生产

某案例中,因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被罚款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5元。

私自熏制腊肠的处罚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和南江县规定,禁止城区私自熏制腊制品,违者罚款500至2000元不等。拒不改正的,罚款金额可能高达2000元。

综上所述,包装腊肠的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从500元到514875.2元不等。建议生产或销售腊肠时,务必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产品标签真实准确,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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