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装不规范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具体如下:
未履行统一管理责任:
商标、字号或者电子运单所属企业未履行邮件快件包装统一管理责任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符合国家规定:
使用封套、包装箱、塑料包装袋、胶带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填充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过度包装:
存在过度包装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制定包装操作规范:
寄递企业未制定包装操作规范或未按要求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快递包装不规范的罚款金额主要集中在1万元以下,具体金额取决于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建议寄递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包装材料和方法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