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出口申报流程如下:
预购空白出口证书
持有配额的外贸企业可持介绍信向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购买纺织品配额出口所需的空白许可证书。
填制证书
在货物出运前,企业需填制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书,并随附相关合同副本、商业发票、信用证副本等文件送交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送审和签证
省级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证书输入电脑,若数量没有超额,则签字并加盖外经贸部纺织品专用章,证书正式生效。五份证书中,一份正本交进口商,一份副本随出口报关单交海关,其余三份分别由签证部门、核销部门和申请企业留存。
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单一窗口”进行申报,选择自行向海关申报或委托报关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时需要注意申报时限(进口货物应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随附单证
申报时还需提供发票、进出口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等随附单证,以及特殊商品的申报要求(如婴幼儿及儿童衣物、贴身衣物等)。
商品检验
对于属于法检目录内的商品,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报检。具体到进口法检服装,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和《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等标准要求。
缴纳关税和其他费用
纺织品的出口需要缴纳一定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如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支付商检费、港口费、运输费等。
进行商检和监管
纺织品的出口需要经过商检和监管部门的审核,确保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商检机构将对纺织品进行检测、验货、抽样等操作。
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所需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
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包括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若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还需提供熏蒸产品相关证明。
以上是纺织品出口申报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海关要求进行调整。建议在申报前咨询专业的报关公司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报过程顺利且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