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总承包
总承包通常分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
工程总承包涉及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选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施工总承包则是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共同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
分包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分包单位仅对其分包的部分工程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仍需对全部工程承担责任。
资质许可制度
承包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也不允许使用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转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包括直接的转包与变相的转包都是不被允许的。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预先规定明确的承包范围和合同总价,风险较大。
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支付工程的直接成本加上经营管理费用和利润,承包人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固定单价合同:规定工程单价,合同附件中的工程量仅作参考。
统包合同或“交钥匙”合同:从规划、勘察设计到建成投产,一包到底。
这些承包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责任分配,并保护建设单位和投资者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实施细则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