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
详细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的名称、住所地,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起诉状需由原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身份证明:
原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是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法人资格证明。
合同协议:
建筑工程合同、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工程完成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或部分完成。
欠款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付款通知书、账目明细、银行转账记录、双方的往来函件等,能够证明对方存在欠款事实的相关证据。
证人证言:
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相关事实,可以准备证人证言。
其他证据材料:
任何能证明你主张权利的其他证据,如邮件往来、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
证据清单: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立案材料:
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将正式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建议: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证据较多,可以整理成详细的证据目录,便于法院查阅。
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