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师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评价识别、确定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制定安全保证计划。
策划安全防水设施和设备的环评,辨认出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
出席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能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施工合同与独立决策
行使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
雇主授予独立作出决定的权限,除非得到承包商同意,不对工程师的权力做进一步限制。
技术决策与资源调度
对项目技术方案有决策权,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拍板权。
根据技术需求,对项目内部资源进行调度和优化配置。
技术队伍管理
对技术团队有管理权,包括人员配置、工作分配等。
技术规范制定
可以制定和修改项目技术规范和标准。
安全监督
对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对安全隐患有权进行处理。
技术培训
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这些权限和项目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技术决策、资源调度、团队管理、规范制定、安全监督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共同构成了项目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全面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