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范围:
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建设工期:
规定工程的起始和结束时间,以及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特性要求。
工程造价:
明确工程的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包括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规定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明确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方及其质量要求。
拨款和结算:
规定工程款的拨付和结算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
竣工验收:
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限和服务内容。
相互协作: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协作和配合事项。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还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这些内容构成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框架,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所有重要事项都得到充分约定,以减少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