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总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
分包单位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
独立承包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
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平行发包模式
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任务分解后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商,并分别和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B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模式)
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联合体、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专业承包
承包商仅承担建筑工程中的某一专业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
劳务施工承包
通常是从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分包出来的,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
这些承包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规模、技术要求和业主需求。在选择合适的承包模式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的特点、成本、进度和质量管理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