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
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或违反合同条款,承包人有权要求顺延工程日期及赔偿相应损失。
合同错误:
因合同条款或设计错误导致的工程损失,承包人可要求相应的赔偿。
合同变更:
因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导致的额外费用或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
材料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
因业主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供应不及时,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
因业主或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导致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
间接损失:
因工程延期诱发的间接损失,如管理费提高、预期利润折损等,承包人也可以提出索赔。
工期加速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需要加速,承包人有权要求相应的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
工程终止索赔: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终止,承包人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他索赔:
包括因汇率贬值、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的范围涵盖了因不可抗力、合同违约、自然条件不利、人为障碍、合同变更等多种因素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相应的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