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总包包括的工程类型如下:
火力发电:
利用燃烧化石燃料(如煤、天然气)产生电能的工程。
水力发电:
利用水流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包括大中小型水电站的建设。
核能发电:
利用核裂变或核聚变反应产生的热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包括核电站的建设。
风电:
利用风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建设和安装。
太阳能发电:
利用太阳能光伏效应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包括太阳能电池板和相关设备的安装。
输配电工程:
涉及电能从发电站输送到用户端的过程,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配套工程:
与上述发电工程相配套的辅助设施,如冷却系统、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设施等。
此外,电力总包还可以包括以下专项承包内容:
安装工程: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土建工程:包括厂房、仓库、控制室等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
设计部分:涵盖电力工程的设计工作,如电力系统设计、电气设计等。
采购部分:涉及电力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
专项承包:如电气岛专项、热工岛专项、锅炉岛、汽机岛等特定部分的承包。
电力总包通常涵盖上述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承包范围会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有所不同。例如,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和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而三级资质的企业则只能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和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