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招标发包
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通过特定程序选择并签订合同。
直接发包
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承包人,就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总承包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分承包
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独立承包
承包人独立承担工程任务,不涉及其他承包单位的协作。
联合承包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担工程任务。
平行发包
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任务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和材料供应商,并分别签订合同。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B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模式(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模式)
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这些发包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项目特点。在选择发包模式时,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工期要求、成本预算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