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在提供服务或收取款项时,可以开具以下类型的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用于报销和记账等用途。
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用于价税分离,购买方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建筑业发票:
包括《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用于收取工程款项。
建筑安装发票:
适用于有建筑安装资质的企业,可以代开或企业自行购买。
收据:
用于发放报酬、补偿、报销等流动性费用。
其他票据:
如普通发票、单据等,具体根据开票主体和实际情况决定。
请注意,发票的开具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并确保符合税率和征收率的要求。如果建筑公司同时经营材料销售,需要针对销售的建筑材料单独开具相应税率的材料发票。自产建筑材料并提供建筑安装施工时,也应分别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