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甲方开具的证明信:
需要加盖甲方的公章,确定上税的金额。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表:
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式三份,由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开具,并需要及时到工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登录。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次上税时需要带原件,验证后以后就不需要了。
税务登记证:
第一次办理业务时需要携带原件,验证通过后可以只带复印件。
预缴税款表:
根据完成的工程量确定上税的金额,并填写相关表格。
总包合同复印件:
需要携带合同的复印件,包括封皮、协议书、其他补充协议等。
分包合同复印件及分包发票复印件:
如果存在工程分包项目且有扣除,则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工程结算审批单复印件:
复印一份。
经办人、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复印件上要写明申请人(经办人)手机号码。
上税证明:
需要总包财务出具上税证明材料。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填写一份,在开发票处备用。
建议在上税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并按照要求带到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