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基本信息。
合同工期:
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各阶段的工作期限。
质量标准:
规定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如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规范。
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
明确合同的总金额及支付方式,如分期付款、按进度付款等。
项目经理:
指定负责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及其职责。
合同文件构成:
列出构成合同的各类文件,如图纸、技术资料、合同条款等。
承诺:
合同双方对履行合同所做出的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
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政府部门批准等。
此外,合同协议书还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通用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通常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应根据具体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双方协商确定。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工程合同协议书,明确了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