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合同协议类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招投标资料
其他邀约承诺等
往来文件类证据
收发文
业务联系单
现场签证单
索赔申请
批复资料等
现场记录类证据
施工日志
到货
收付款记录
各类会议记录
监理业主指令等
各类报告
开工报告
过程中验收
竣工申请
竣工报告等
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资料
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
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等
其他相关证据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工程招投标文件
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施工图纸
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设计变更的文件
质量验收的证明
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工程分包情况
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诉讼时效证据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的相关证明,如合同签订时间、催款记录等
在收集证据时,应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尽量收集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此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主张。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