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资质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伪造或涂改资质证书。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承揽业务。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未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不正确配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存在高处抛物现象。

吊装作业没有专人指挥。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

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其他不良行为

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不登记、不报告。

不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进行招标,规避招标。

授意、暗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透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不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开标。

未按规定执行财政评审结果。

这些不良行为可能会受到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在建筑行业中,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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