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资质不良行为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伪造或涂改资质证书。
承揽业务不良行为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承揽业务。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工程质量不良行为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
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工程安全不良行为
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未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不正确配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存在高处抛物现象。
吊装作业没有专人指挥。
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
恶意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
其他不良行为
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不登记、不报告。
不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进行招标,规避招标。
授意、暗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透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
不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开标。
未按规定执行财政评审结果。
这些不良行为可能会受到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在建筑行业中,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