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工作,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注册类证书
注册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分为一级和二级建造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负责,分为一级和二级造价工程师,由相应部委核发注册证。
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
注册监理工程师:由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三部委负责发证。
注册土木工程师:分为岩土、水利水电、港口航道专业,由各省建设厅颁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为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专业。
职称类证书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这些职称证书通过地方企业向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由具有独立评审权的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颁发。
施工类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用于审查建设工程的开工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是工程开工的必备证件。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用于确认建筑用地的红线位置。
建议:
工程师和建造师等注册类证书是从事工程工作的基本要求,建议尽早准备并考取。
职称类证书虽然不直接参与工程实施,但在职业发展和项目投标中具有一定作用,也建议考取。
施工类许可证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