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包括配套和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并且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这些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从设计、施工到监理,再到工程的最终验收和评价,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质量标准和预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