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验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判定。
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E填写,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以检验批为基础进行的,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且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的验收是以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为基础进行的,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验收条件和程序
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通正式水、电,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安装工程等。
见证检验和隐蔽工程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工程量验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以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