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范围:
明确施工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建设工期:
规定工程的起始和结束时间,以及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特性要求。
工程造价:
明确工程的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规定技术资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确保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明确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方及其质量要求。
拨款和结算:
规定工程款的拨付和结算方式,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等。
竣工验收:
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限和服务内容。
相互协作: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协作和配合事项。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可能包括以下附加条款:
合同协议书:集中约定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
通用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建设施工合同的完整框架,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程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