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聘工程师,可以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取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具有聘任工程师职务的任职资格。
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所在行业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资格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