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材料检验
隐蔽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负责对其所用材料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抽样试验以及项目部进行的复检报告。
只有检验结果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监督
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
重要基础如灌注桩基础必须有设计单位在场。
施工应严格按规程、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进行。
自检与记录
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
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施工队检验
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项目部抽查
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监理公司抽查
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验收合格与记录
无论哪一级验收合格,都应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署合格意见。
验收记录应归档并移交资料部门存档,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议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各方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避免后期因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