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排污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缴纳主体
建筑施工方:一般由建筑施工方负责缴纳,即乙方。
甲方:虽然甲方可能涉及到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般由乙方缴纳,除非双方有合同约定。
缴纳标准
噪声超标排污费:按照建筑施工时产生的超标噪声分贝值所对应的收费标准(元/月)乘以施工时间(月)。
其他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等,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
缴纳时间
施工期间:排污费一般按月度缴纳,具体缴纳时间以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为准。
竣工结算:工程排污费在竣工结算时包含在结算工程造价中,最终由甲方支付该笔费用。
缴纳方式
直接缴纳:建筑施工方需将排污费直接缴纳给当地环保部门。
间接缴纳:建设单位在竣工结算时将排污费支付给施工单位,再由施工单位缴纳给环保部门。
注意事项
规费:工程排污费属于规费,应计入工程造价。
取消:根据最新规定,工程排污费现已取消,具体执行情况需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应提前了解当地环保部门的具体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甲乙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排污费的缴纳责任,避免后期纠纷。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环保部门的通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