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工程师的评定流程如下:
个人申报
接到上级文件后,人事处起草评审通知并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汇总个人申请情况报送人事处。
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等)进行审查。初职参评中职任职年限须满四年,中职参评副高及副高参评正高任职年限须满五年,若改评另多加一年。
填写职称评审表
人事处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发放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非高教系列人员填写)、教学情况表(高教系列人员填写)、科研情况表等。破格人员另须填写破格推荐表,引进人员另须填写引进推荐表。
报送材料
参评人员将参评材料分类报送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其中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论文著作等报送科研处,教学情况报送教务处。
量化打分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参评人员分别进行量化打分。非高教系列另安排述职,并由评委打分。公布量化打分结果,如有争议,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专家评审(推荐)
学校召开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进行专家评议(高教系列中职、实验系列中职为正式评审,其它为推荐)。
公示
专家评审(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推荐上报
经公示无争议的推荐人员重新组卷上报省教育厅职改办,参加各系列正式评审。
所需条件
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材料要求
评审表或个人简历1份(写清楚单位名称、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项目名称、时间段、担任职务、工作内容及职责)。
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励等。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荣誉奖励证明。
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中专/大专学历必须从技术员起评,本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可直接评助理,博士学位可直接评中级。
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定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