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场没有做怎么赔

工程进场没有做,可能涉及到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投标费用损失

建设单位应当赔偿施工单位投标费用损失。

实际费用

建设单位还需赔偿施工单位因工程停建、缓建而造成的实际费用,包括进场费、设备调迁及人工费用等。

违约责任

若工程一直未动工,属于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等损失。

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通常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索赔步骤

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索赔方应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其他相关责任

若因施工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施工人需承担无偿修理、返工、改建等责任,并可能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工程进场没有做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包括投标费用损失、实际费用、以及因违约导致的各项损失。施工单位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可能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赔偿责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提出索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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