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的工程等级划分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标准:
按层数划分
单层厂房:只有一层的工业生产场所,高度一般在6米以下。
多层厂房:有两层或以上的工业生产场所,高度一般在6-24米之间。
高层厂房:高度在24米以上,层数较多的工业生产场所。
按使用功能划分
生产厂房:进行产品的备料、加工、装配等为主要车间。
生产辅助厂房:为生产厂房服务的厂房,如修理车间、工具车间。
动力厂房:为全厂提供能源的厂房,如发电站、变电所、锅炉房等。
仓储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房屋。
运输用建筑:如水泵房、污水处理建筑等。
按跨度尺寸划分
小跨度:小于等于12米的单层厂房。
大跨度:15-36米的单层工业厂房,15-30米以钢筋混凝土为主,36米及其以上的以钢结构为主。
按生产状况划分
冷加工车间:常温状态下加工非燃烧物质和材料的生产车间,如机械、修理等。
热加工车间:如铸造、锻压、热处理车间。
恒温恒湿车间:如精密仪器、纺织车间。
洁净车间:如品、集成电路车间。
按耐火等级划分
甲、乙类厂房和使用丙类液体的厂房,有明火和高温的厂房,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门厅,建筑内的厨房等,其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非燃烧体。
按其他标准划分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划分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根据耐久性能划分为一级(100年)、二级(50~100年)、三级(25~50年)、四级(15年以下)。
这些划分标准有助于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根据厂房的具体需求和用途,选择合适的结构形式、材料、防火措施等,确保厂房的安全性和功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