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流程如下:
预付款支付流程
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进度款支付流程
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
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竣工后结算流程
工程款(含预付工程款)原则上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拨款后余款经工程结、决算后,按合同规定缴纳或者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给中标单位或委托人。
其他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完税发票交财务,财务收到发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款。
工程款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及时足额支付,避免拖欠。
这些流程和规定旨在确保政府工程款的支付过程透明、规范,并保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