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资料工程名称的填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致性:
工程资料中的名称应与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保持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应说明合同订立时存在不严谨之处。
清晰性:
工程名称应使用清晰明了的描述词汇,准确传达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类型。例如,使用“建筑”、“道路”、“桥梁”、“管道”、“电气”等词汇。
简洁性:
工程名称应避免过于复杂或冗长,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词汇和短语,突出工程的核心特点。
关键要素:
工程名称应包含关键要素,如位置、规模、功能、用途、阶段等,以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规范性:
参考所在地区或相关行业的规范和约定,确保工程名称的一致性和可读性,方便各方理解和识别。
附加信息:
如果需要,可以在工程名称中添加其他附加信息,如工程阶段、工程规模、业主单位等,以全面展示工程的背景和要求。
具体填写建议
项目总名称:如果施工许可证采用项目总名称,在资料中可以附加楼号,如“XX项目XX楼”。
分阶段开工:如果是两个单位工程分阶段开工,可以分别报开工报审,工程名称分别写为“某项目某号楼”。
统一名称:如果施工许可证包括室外施工内容,工程名称应与室内工程一致;如果没有在规划和施工许可证范围里,工程名称可以按合同名称,或与监理协商确认。
通过以上原则和建议,可以确保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准确、一致且易于理解,从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资料整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