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核算是指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建造合同,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结算的过程。以下是工程结算核算的详细内容:
科目设置
工程结算科目是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该科目可以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于跟踪和管理每个合同的结算情况。
结算流程
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合同完工时,应将“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与“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对冲,即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以反映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
期末处理
期末,“工程结算”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如果“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之差为正,表示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列示;若为负,表示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应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款项项目中列示。
结算依据
工程结算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追加(减)的工程价款、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等。
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方式包括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和目标结算方式等。
复核与审核
结算过程中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确保结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满足双方参与方的要求。
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会议纪要、约谈记录、限价单、变更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是编制最终工程造价的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和依据,企业可以准确、高效地进行工程结算核算,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和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