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期工资的办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工资支付周期的确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是月、周、日、小时,具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
工资支付方式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无论哪种支付方式,用人单位都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工资支付日期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的投诉与处理
劳动者可以向工会求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或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证据收集与法律途径
劳动者在追讨工资时,应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然后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交证据,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延期发放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建议:
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首先应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劳动者应保留好所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在选择法律途径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