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材料取样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取样范围
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要求,确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的原材料种类,如水泥、砂、石、钢筋等。
确定取样频率
根据原材料的种类、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时间等因素,结合规范要求,确定取样的频率。例如,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确定取样方法和数量
根据规范要求,采用适当的取样方法,如随机抽取、现场截取等,确定取样数量。例如,每批钢筋中,任选5根钢筋截取5支试样。
填写见证取样台账
在见证取样过程中,要认真记录取样情况,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数量、来源、去向等,填写见证取样台账。
样品送检
将取样的原材料样品送往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估原材料质量的依据。
跟踪检测结果
收到检测报告后,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如发现不合格原材料,要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见证取样试验的实验室。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现场监督和记录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现场监理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应填写见证记录,应有见证人签字,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封样和送检
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实验室。
通过以上步骤,监理工程材料取样工作可以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可靠性,从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