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洽商的签订流程如下:
提出洽商申请
施工单位在办理正式工程洽商之前,应先以书面方式与项目监理总监、项目管理公司、甲方驻地代表、项目工程总监进行沟通,并通过沟通达成共识。
填写《工程洽商记录》
施工单位在达成共识后,正式填写表C2-1-3《工程洽商记录》,并需后附图表、预算书等相关文件。
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将填写好的《工程洽商记录》及后附的《预算书》提交给项目监理总监和项目管理公司,由他们在记录上完成签字。
项目管理公司在提交前需对《预算书》中工程造价的影响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
上报审批
甲方驻地代表将签字确认的《工程洽商记录》及后附的《预算书》一并报送给凯创公司项目工程总监进行最终审批。
签认
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施工、建设和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设计单位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
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承包单位办理。
合同签订
签约工程监理合同的流程包括:对方组织合法性调查、交换合同主要条款意见、确定合同条款、签字盖章等。
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建议:
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洽商时,应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并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
监理单位在签认《工程洽商记录》时,应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认真审核,确保工程洽商的内容合理、预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