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分段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竣工后一次结算
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按月结算
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交、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结算办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
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若干个单元,完成并验收一个单元,就支付该单元的工程价款。
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工程结算条件
1. 工程质量经竣收后为合格。
2. 工程符合建设合同的条件。
3. 施工企业已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
结算流程
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
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这些结算方式和流程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调整。